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(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)白云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拟报批本予以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(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)白云院区建设项目
(2)项目性质:新建
(3)建设单位: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(广东省皮肤病医院、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、中国麻风防治研究中心)
(4)建设地点: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珠岗路两侧。
(5)医院定位:三级甲等专科医院。
(6)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规划床位500张,占地面积52532.56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106976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976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。建设内容主要为:七项设施用房、大型设备用房、实验室、人防和地下车库及其他室外工程等。
(7)投资:项目总投资89641万元,估算环保投资5230万元,占总投资金额的5.8%。
(8)劳动定员:工作人员总数为848人。
(9)工作制度:年工作日为365天,门诊每天一班,每班工作8小时;急诊及住院部每天三班,每班工作8小时。
(10)项目规模:住院部床位数量500张、门诊量规模2000人/d。
2.1.2 科室设置
根据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科室设置如下:门急诊、药剂科、影像科、妇科、功能检查科、内科、儿科、皮肤科、医学美容中心、口腔科、中医科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外科、骨科、康复科、检验科、血库、手术中心、内镜中心、健康管理中心、病理科、重症医学中心、住院部等。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室。
项目是南方医科大学本硕博培养基地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广东省博士工作站,同时也是第一批国家级皮肤科住院医师规培基地,防治科研综合楼6-12层设置科研、办公用房,其中8、9层为科研实验室及配套用房,13层设动物实验室,设置P2生物安全实验室。
二、公示说明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第二十条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。本次公示为报批前公示,公示内容为拟报批版本,最终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版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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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单位: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15日